Daniel @靜宓花園的涼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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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1日星期日

公元325年尼西亞會議與新約正典確立的關係

無論是維基百科、是地球深度行,是啟導本,我都找不到兩者有何關係。

維基百科對於此書與歷史的關係如下:

「在丹·布朗的《達文西密碼》中,對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產生負面影響。透過小說人物李伊·提賓爵士(Sir Leigh Teabing)與蘇菲·納佛(Sohpie Neveu)的關鍵對話,該小說聲稱:「直到那時,耶穌被他的跟隨者認為是一個人的先知…一個偉大而有力量的人,但也就是一個人。他的「神的兒子」的建立是由尼西亞公會議正式提議和表決的。」小說聲稱耶穌的神性是尼西亞公會議的表決結果,而是「相對來說,一個接近的投票結果。當中也提及君士坦丁一世召集和影響是次投票,以穩定其權力。」


現實中,多數歷史學家接受的觀點是,君士坦丁一世的確召集了尼西米會議來澄清有關耶穌的一些不同觀點,但在大會裡沒有任何的投票表決。有的只是一些討論來形成《尼西亞信經》,然後由幾百名與會者簽名,除了只有兩人沒有簽以外,所有的人都簽了名。而圍繞該段歷史所產生的爭議卻湧現在一些書籍、電視紀錄片和教會聲明等。」

上述資料可信度有幾高,我不知道,只知道英文的維基詳盡得多,有時間可以去看看。
請參考: http://en.wikipedia.org/wiki/New_Testament_apocrypha
 
 
我也想知道到底當時開會開了些甚麼,有沒有第一手資料。
 
不過,要討論基督是普通人、大先知、小先知、抑或是神的兒子,根本不用理尼西亞會議開會的結果,我們自己看四福音不就夠了嗎?
 
四福音我看過很多次了,耶穌多次明言自己是神的兒子,他身邊的人也是這樣認為,但當然有很多不信的人。
 
施洗約翰見證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而且耶穌比施洗約翰還大,他要替耶穌提鞋都不配。
 
施洗約翰的門徒問「那要來的是你嗎?」耶穌說他行了很多神跡,正如舊約所說的,等同回答了「我就係那應許要來的」。(太11:3)
 
少年耶穌留在聖殿談道,說自己「當留在天父家裡」,連父母約瑟、馬利亞擔心也沒有理; 要麼就認為耶穌不對父母無禮,不然,就是他認為自己比父母還要大。(路2)
 
耶穌母親馬利亞在迦拿婚宴吩咐耶穌做事,耶穌反說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 要麼就認為耶穌無禮貌,不然,他就是表明自己高於母親馬利亞。(約2)
 
詩23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約10說,耶穌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人捨命。
 
耶穌潔淨聖殿,把做買賣的人趕出,宗教人士問他憑甚麼這樣做,他的回應是,施洗約翰的權柄從天上來,他的權柄也從天上來。
 
彼得認信「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讚他說得不錯。
 
被醫好的瞎子問耶穌,誰是神的兒子,可以信祂呢。耶穌說,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祂。瞎子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耶穌沒有說祂受不起。 約9:37
 
當人拜使徒彼得時,他說他只是個僕人,「受唔起」; 當使徒約翰拜天使時,天使說我同你都係僕人,你當敬拜神。但當人拜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是基督,他從沒有拒絕,祂受得起!!
 
可14:61,耶穌受審時,大祭司問他,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 你知道耶穌如何回答嗎? 耶穌說,我是,並且人必看見他從,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雲降臨。結果,大祭司氣到不得了,說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犯了僭越的罪,其罪當死。

耶穌是因為自認自己是神的兒子才被大祭司推去釘十字架的,公元100年完成的四福音早已記錄,且被以下古教父(Early Christian Fathers)所寫的書信引用過很多次,怎會到公元325年才決定「耶穌是不是神」,新約正典又怎會在在325年投票編輯而成??
 
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 (AD 100-165),引用福音書268次
坡旅甲門生愛任紐 Irenaeus (AD 140-203),引用福音書1, 038次
特土良 Tertullian (AD 160-220),引用福音書3,822次
俄利根 Origen(AD 185-254),引用福音書9,231次 (引用鐵證待判)
 
古教父引用福音書,常說「經上記着說」,地位等同舊約正典。假若當見過耶穌的第一代門徒在公元100年左右全都死清光,他們的門生、教會的領袖(古教父),立即就引用他們的著作,還引到同舊約聖經同等地位,根本無需要到公元325年尼西亞會議才編聖經27卷。
 
即是說,某個翻譯老師和星期五碰到的那男人,甚或是達文西密碼的作者,一開始就引我往錯誤的方向思想,讓我以為大公會議與新約正典有關,誰知我查的網上維基中英版、鐵證待判,聖經正典、啟導本,一向都沒有說過兩者有任何關係。而且找了那麼久,我連尼西亞會議的會議紀錄都未有找到,只知道大概的參與人數。
 
老師還提到耶柔米(Jerome)的武加大譯本(Vulgate),說新約正典數目從那裡來,又說當中有很多dirty politics,但中英維基說是在公元382-405年翻譯的。但其實在Vulgate開始翻譯前早已有新約正典存在,還大量被古教父引用,耶柔米做的只是重譯,在他之前二百年新約27卷已被古教父當作正典用,所以,Vulgate與正典確立並無關係。
 
總括而言,正典問題與公元325年的尼西亞會議以及Vulgate重譯並無關係,我是被人誤導了才開始了這個研究。
 
有點感慨,為何我要花那麼多時間去找兩者的關係呢? 又為何要花費家人八萬大元聽一些既不準確,又可在網上隨時找到的資料呢? 難道碩士之用,真是「教是在乎不教」? 這就是文科人的結局? 俾錢買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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