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靜宓花園的涼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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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8日星期二

導師培訓班功課_4_我所信所傳的福音

神創造世界、人類


「神的事情…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而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

聖經告訴我們,有一位至高的神,祂創造天地,也創造了人類,祂與我們的關係,就像父親與子女一般,本來非常親密。祂給人有靈魂,也給人有良心,我們可以知道善惡,如果我們按著良心而行,就可以感受神的同在,心裡有平安喜樂。

人犯罪得罪神

可是,人沒有都按良心而行,聖經說,全世界的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意思,就是當做的沒有去做,不當做的卻做了。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殺人放火,姦淫擄掠,但是,聖經告訴我們,這位神的標準比法律還要高。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1:28-31)

犯罪者的結局就是死,死後且有審判

或許不是人人都犯過每一樣罪,但犯過其中幾條,已經是不合格,不合神最高的標準。不但如此,聖經告訴我們,「罪的工價仍是死」(羅6:23),而且「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原來死了不是一了百了,死後還有一位公義的神,按著我們一生人所行的審判。只有沒有犯罪的人,才可以上天堂,去一個沒有眼淚,沒有哭號,沒有痛苦的地方; 而有罪的人,要受地獄火湖永遠的刑罰,那裡又熱,又渴,又有蟲咬。

耶穌代死要拯救我們

本來,人靠自己的德行,功勞,無論如何修橋補路,如何修行,都不能解決罪的問題。因為我們已犯的罪已成定局,無論之後我們做過多少好事,無不能彌補我們之前所犯的過錯。上帝是創造人的父親,看見人落在如此絕望的地步,心中憂傷,祂不願意看著人類滅亡。祂差遺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親自成為人來到世間,並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1:15)

「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

死後三日復活

耶穌死了,是的,但祂不是因自己的罪而被處死,而是為了世上每一個人所犯的罪而死。不過,祂是真神,祂有能力從死裡復活,就戰勝了死亡、戰勝了罪惡,戰勝了掌管死權的魔鬼,而且為一切信祂的人,帶來永生的盼望。從前我們憑自己的善行,多多也不能彌補我們所犯的過罪。但現在上帝說,你們只要信耶穌,信祂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信祂死而復活,能救你脫離罪離,死後可享永生。正說聖經所說: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悔改相信

知道歷史上有耶穌存在,是不夠的; 認同耶穌是偉大的教師,悲憫世人造福人群,也是不夠的。若要得著耶穌的拯救,人要向神承認自己犯過罪得罪至高的上帝,並真心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他的罪死,死而復活,有能力救人免永死進永生。如果有朋友如實相信接受上述幾點,按照聖經,他就可以與神和好,免永刑,得永生。聖經亦如此說過: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信耶穌)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1:12)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一切真心信耶穌的朋友,都會有得勝罪惡的經歷,委身投入在信仰當中,喜愛閱讀聖經祈禱,樂意遵行聖經上的話,喜歡上教會,喜歡同樣信耶穌的朋友。人可以用這些標準,驗證一下自己有沒有真正信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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